夏季来临,气温攀升
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高发期
年年防溺水
年年有溺水
不管是“旱鸭子”
还是“善水者”
都有发生溺水的可能!!!
家长疏忽导致孩子溺水
5月2日,一9岁女孩与家人在安龙县栖凤街道某室内游泳馆游泳,中途家长有事离开,女孩独自一人走到游泳馆的深水区(深度为150厘米)后不慎溺水。随即被游泳馆安全员发现,对其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后被送至安龙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抢救,恢复生命体征。
同天相同时间段,在兴义市万峰林乐立村,一名13岁的女孩随家人在野外烧烤,期间女孩到烧烤摊旁约一百米处的河里捞鱼,不慎溺水。等到家长发现时,孩子已失去生命体征。
案例警示:家长一定要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看管,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准确掌握孩子动向,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伙伴相约河边玩耍溺水
5月20日,兴义市义龙新区德卧镇,14岁的代某与朋友前往当地一处河边玩耍,因为天气炎热,代某便跳入河中洗澡,在河里游了两下后就沉入水中不见踪影,同行朋友报警求助、联系家长。相关救援部门立即到场开展搜救工作,但由于河水湍急,搜救难度增大,代某被打捞上岸后已无生命体征。
相同的情况还发生在顶效镇,两名孩子相约到池塘游泳,其中一人不慎溺水,听见同伴呼救后,另一名孩子急忙游了过去打算施救,但因体力不支以及救援经验不足,两人均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警示:水面看似平静,水下却是危机重重,野外水域地形更是复杂,也许上一步水位刚到脚腕,下一步就踏进了无底深渊。如需游泳请选择在正规的有救生救护工作人员值守的游泳场馆,不能在没有安全保证的情况下在江、河、湖、海里游泳。
其次,千万不能因为会游泳或者水性好就放松警惕,盲目下水救人。遇到同伴溺水时,应及时向周围大人求助并拨打110报警,如周围有救生圈、竹竿、木板等可抛向落水者,让其攀扶或将其拖至岸边。
对自身游泳能力缺乏正确认识导致溺水
5月4日,15岁的潘某与同学杨某到贞丰县白层镇北盘江流域游泳,因水性不好,潘某溺水,现场群众见状后立即进行救援。
6月22日,15岁的小亢与14岁的小赵相约到威舍镇猪场村木浪河水库附近采摘竹叶包粽子,在采摘的过程中小赵独自一人到水库中洗澡,因不擅游泳溺水身亡。
7月2日,18岁的小刘与其叔叔、姑父到安龙县巧洞水库游泳,期间小刘意外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警示:很多人以为只要会游泳,溺水概率就会大大降低。事实上,相当一部分溺亡者都会游泳,大部分初学者在游泳池学的皮毛,根本不足以应对自然水域的各种复杂情况,由于对自己的体力和游泳能力缺乏正确估计,进入水中便可能导致溺水。
一次次惨痛的教训
给社会和家长敲响了警钟
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刻不容缓!
各位家长、老师一定要
常提醒、常教育、常关注
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
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
让悲剧不再发生!
作者|卯富巧
编辑|邹颖颖
审核|李娅梅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