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胡少俊
“作为父母,我们平时忙于打工挣钱,确实放松了对儿子的关心教育,今后我们一定履行好作为父母的监护职责,加强对儿子的监护和管教……”3月29日,在湖北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依法开展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教育仪式上,涉罪未成年人呈呈(化名)的监护人郑重地从检察官手中接过《督促监护令》并作出如上承诺。
4月1日,下陆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呈呈是一名高中在校学生,2023年将高考。由于法治意识淡薄、家庭教育缺位,受人蛊惑等原因实施犯罪,自首后如实供述,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等情节,下陆区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认错改过、知法守法,早日回归家庭和学校,承办检察官多次深入呈呈所在学校,与班主任和校领导进行沟通,取得学校支持配合。同时,为形成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合力,争取更多帮扶力量,下陆区检察院结合对呈呈作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发《督促监护令》,邀请公安侦查人员、法律援助律师、所在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参加宣布教育仪式,对被不起诉人呈呈进行现场帮教。
宣布仪式上,承办检察官现场宣读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检察官、公安侦查人员、援助律师、学校老师、社会工作者分别对呈呈进行训诫教育,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为呈呈开展心理测评服务。
“通过此次训诫教育,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决不碰触法律底线,一定好好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刻苦学习,力争在高考中取得好的成绩。”被不起诉人呈呈后悔地说道。
下陆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结合《督促监护令》和附条件不起诉要求跟进发力,引导家庭、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改进家庭教育方式。持续加强与学校、社会工作者等的沟通,做好帮教和心理疏导,让未成年人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以“我管”促“都管”,最大限度挽救“迷途”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