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森公司销售贴牌“博世”蓄电池 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首次联合执法

图说: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合执法,对涉嫌销售侵犯“博世 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开展检查。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下同)

7月2日,在上海公安经侦总队的配合下,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会同浙江、江苏两省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分7组对涉嫌销售侵犯“博世 BOSCH”注册商标专用权蓄电池的多家企业、店铺开展同时多地的联合执法检查。这也是《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市场监管部门的首次联合执法。

4万余只无标蓄电池 流向6家公司

去年11月,原上海市工商检查总队协助安徽省合肥市工商局调查合肥宝辰电器商贸有限公司贴标假冒“BOSCH”蓄电池一案时发现,涉案蓄电池产品系从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代工企业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流出,由宝辰公司贴标后销往各地。

调查发现,博世公司因蓄电池业务产品线升级,于2018年6月与江森公司签署协议,取消已生效的订单,并给予江森公司180余万元经济补偿,要求其消除该批蓄电池上的博世商标标识和包装物。

但是江森公司在去除产品包装和商标标识后,却将无标识的蓄电池销售给上海中之杰贸易有限公司、盈之福蓄电池(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元阖贸易有限公司、大连洪荒之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银峰源商贸有限公司、易塞德贸易石家庄有限公司六家公司。销售数量共计4万余只,销售总金额达800余万元。

三地联合执法 7组同时检查

当天的联合执法中,上海行动组发现,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以其返工去除标签的裸装蓄电池形式销售。中之杰公司将大部分货直接通过江森公司发给了各地客户,少部分存在公司仓库的货在贴上了印制的“博世”商标后售出。盈之福公司以进货原样将货销售给南京快准车服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北京盛金谷投资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中,中之杰公司7家下家购入1206只蓄电池,分别为上海首帆贸易有限公司451只,上海勇闯工贸有限公司300只,浦东新区康桥镇忆然汽配城经营部125只,浦东新区北蔡镇星源汽配经营部100只,上海英得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100只,上海拥军电瓶批发 75只,上海捷骋汽车配件商行55只。

南京行动组在检查南京快准车服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时,现场未发现涉案电池,但发现涉嫌假冒奔驰车用蓄电池、宝马车用蓄电池的情况。对此,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和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后续调查。

杭州行动组在检查杭州诺尔公司时,在财务账册中发现有涉案蓄电池,现场发现裸装蓄电池267个。经权利人鉴定,非侵权博世产品。杭州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调查诺尔公司涉嫌侵犯博世商标行为及销售裸机三无产品行为。

打破地域阻碍 统一执法标准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以往调查中若发现涉及其他省市的违法行为,只是将线索以书面材料进行移送,彼此独立办案。这次长三角联合执法行动,打破了地域阻碍,建立长三角联合行动执法微信群,把办案中的线索情况、取证方向等重要问题及时互通,强化了长三角地区的内部协调、统一了执法标准,形成了执法统一权威,避免了行政执法“洼地”。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韦浩表示:“长三角地区联合执法打破了原先复杂的流转程序,缩短了办案时长,提高了办案效率。我们确定每年举办一次执法论坛、每年开展一次执法联合行动、建设一个执法人才库、建立一个执法联络员制度、建立一个典型案例库,并将构建一个能实现线索线上互传、办案流程线上合作、办结信息线上共享的综合执法平台。”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江苏、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对南京、杭州等地涉案企业、产品进行核查确认,对涉案企业的销售侵权行为予以严厉查处。长三角地区的联合执法工作将进一步把重点放在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价格违法、广告违法等违法行为上,并进一步搭建区域性执法协作平台。

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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