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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改稿)》(以下简称《新办法》)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制定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操作性的《新办法》。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20名听证代表,由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界人士、区(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和住户代表等组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并确定,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就《新办法》的起草必要性、依据、文本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条款进行说明。《新办法》共有九章、46条,主要完善了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与建设、资金来源、运营管理、住房保障申请标准、优先配租、房屋使用、准入退出、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增加了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申请对象,明确了市直各相关部门相互之间审核职能。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扩大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群体,提高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效性、科学性及准确性。 (记者易舟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