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已批准施行。首次提出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直接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