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今年已刑拘14名非法捕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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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的河湖水域,使用电鱼、炸鱼、地笼等方法捕鱼均为违法行为,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仅仅在城市副中心通州,2019年以来已经查处涉及捕鱼的案件34起,对14名非法捕鱼者进行刑拘。

自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颁布《关于调整禁渔期、禁渔期的通告》,通州辖区内19条河流实施全面禁渔制度,为切实做好禁渔期禁渔工作,通州公安分局组织8个职能部门及25个派出所召开专项培训会,对禁渔区、禁渔期工作及“行刑衔接”相关法律进行培训,研究打击整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建立完善线索转递、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机制,为打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9月2日早上6时许,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会同渔政部门在通州区运潮减河师姑庄段水域,抓获使用地笼非法捕捞涉嫌犯罪嫌疑人1名,查获地笼3条(其中9米两条,3.9米一条)、渔获物385克。

就在此前两天,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会同渔政部门,在北运河大桥下查获粘网非法捕捞违法行为人1名,查获皮筏艇一艘、渔获物49公斤、粘网3条共150米。

全面禁渔以来,通州公安分局环食药旅支队主动与通州农业农村局、水务局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接,以水面巡查、岸边打击为重点,持续加大对通州区北运河、潮白河流域联合执法力度。针对辖区河流多、流域长等特点,会同水务局对辖区19条河流进行实地踏勘,逐一建立台账,梳理捕鱼点位,明确打击重点。联合通州区农业农村局渔政、水务局水政、北运河管理处等单位,启动开展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

截至目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2次,执法巡查河道1700余公里。清理违规网具上千米,查处涉渔违规、违法案件34起,行政处罚13人、立案刑事拘留违法人员14人。

下一步,通州公安分局将加强与区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强对辖区河流水域执法力度,持续深化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进一步维护副中心水域生态环境。

在禁渔期或禁渔区内,严禁采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以及利用地笼、迷魂阵等禁用渔具,进行破坏渔业资源的方式捕捞。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提示广大市民要自觉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如果发现身边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请及时向区农业农村、水务部门及公安机关举报。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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