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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陕西省税务局了解到,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旬阳市税务局开征森林植被恢复费“第一单”。这标志着我省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以下简称“林草两费”)如期顺利实现税务部门征收,入库4.8万元。截至目前,全省“林草两费”申报缴费开票流畅,系统运行平稳。
2023年1月1日起,“林草两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此次划转是党中央、国务院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2022年12月承接划转征收任务以来,陕西税务部门在总结以往划转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统筹划转征收工作。进一步发挥我省税费共治、税费齐抓共管机制优势,在划转协调机制、划转实施步骤、便民缴费服务等方面持续优化完善措施,圆满完成“林草两费”征前准备工作。
据悉,省税务局下一步将坚持政策落实到位,密切监测费款征收和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精准征收;坚持便民高效原则,加强缴费宣传辅导,优化“非接触”缴费措施,确保缴费人获得感提升;精诚共治发力,携手财政、林草、人民银行等部门,增强信息共享实效,做好“征”和“管”两方面文章,确保无缝衔接、征管顺畅。(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