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新开业商场被指空气质量差 装修污染谁来监管?


些商家为了尽快投入运营,经常刚装修完就开张,这些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谁来监管,谁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最近,市民王先生反映郑州一家新开业的商场刚装修完就开业,空气质量非常差。他想通过媒体呼吁商家在营业的同时,能真正重视员工以及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12月4号上午,记者刚进入该商场,就闻到一股装修的味道,且商场内部看起来不是特别地透亮。商场内的顾客并不是很多,在随机采访中,有两位带着口罩的市民表示,第一次来逛,发现气味有点大,就戴上了口罩。记者现场看到,一楼一家商户正在进行封闭装修,商场内能清晰听到刺耳的电锯声;负一楼的一家商户门前,有一工作人员骑在“人字梯”上正在对房屋吊顶进行整修;另外,两部电梯因故障也在整修当中。商场的前台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是从11月8号开始营业的,距今近一个月,并没有感觉到气味难闻。她认为,商场在开业前是有空气质量检测的,也是符合相关标准的。也许每个人对空气的敏感度不同,会有个别人认为商场气味难闻。

开业前有没有做空气质量的相关检测呢?该商场负责安全运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场开业前曾委托第三方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做过相关检测,且出具有检测报告,但报告在商场的开发商手里,不在他这里。另外,他们每天也会用仪器对每层做一个甲醛浓度检测,确保达标后才会对外营业。

多数市民不知空气异味危害

记者在市内的繁华商业街随机走访了10余位市民,人们大多对于“公共场所卫生”缺乏一种全面的了解,只有个别市民表示,在报纸上看到过相关的报道。

“给商铺装修,所用材料都是用比较便宜的,装修完好看就行。”一名长年承揽商业装修的张先生透露,商场、饭店、歌厅等场所的装修,因为建材的用量大,所以省钱是首要考虑。装修用料因材质是否环保而差价很大。

由于租金压力大,很多商场为了尽快投入运营,经常刚装修完就开张,甚至一边装修一边营业。此外,出于成本考虑,建材的用量大,商场通常装修所用材料相对低廉,价格高的环保材质很少采用,也就造成了商场装修后甲醛普遍严重超标。

严重者可使呼吸系统患病

装修行业人士称,公共场所多是进行大面积装修,大量使用人造板材、涂料、粘合剂、家具漆等装修材料,这些材料都是甲醛和苯等空气污染物的来源。而且,这些场所多使用空调,室内通风状况较差,非常容易造成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质超标。因此,这些公共场所装修后室内空气污染程度要比家庭更为严重。

公共场所进行大面积装修后,如果不通风或不进行专门的治理,空气中污染气体残留超标,消费者会明显地感到气味刺鼻、辣眼睛等。呼吸科医生表示,如果污染严重,长时间在其中停留的工作人员,也可能出现皮肤过敏、头痛,记忆力免疫力下降等不良反应。这些成分一旦超过国家标准限定,轻者引起呼吸不畅、胸闷、头疼、咳嗽、皮肤过敏等症状,重者可使人体呼吸、心肺、血液等系统患病。

检验不强制 质量如何保证

空气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庙李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购物商场已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经营活动,空气质量是否达标不在营业执照审核范围之内。

郑州市金水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只对企业和工厂等环境污染进行监督和管理。

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后表示,商场噪音污染,室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等方面属于他们执法检查的范围,对于商场内部空气质量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没有执法权。

有律师认为,目前的劳动防护只涉及工矿企业,至于商贸企业、企事业单位职工因为办公场所内的空气卫生质量带来的身体伤害,则不在监督视野。而且上法庭解决公共场所的环境质量问题,对消费者来说非常麻烦,不仅要自己花钱请专业机构取证,而且再检测可能已不是当初的数据,不到迫不得已,消费者是不愿轻易上法庭的。所以,让消费者有地方投诉,通过行政立法让投诉化繁为简,解决投诉的同时,也能让行业管理归位。

加强日常监管,发挥协会作用

可以想象的是,由于利益的驱使,要让商家主动将新装修的店铺空置几个月或者请专业机构进行空气检测,并不太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行业规范和监督。一方面从装饰材料的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抓起,通过加强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强化建材、装饰材料的质量控制,另外一方面对问题生产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从源头上切断污染源。

此外,还可以充分发挥各相关行业协会,比如家具行业协会、家装行业协会、建材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主动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培训指导,引导行业自律,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诚信经营,规范经营,切实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状况。

就商家而言,商场超市中各项空气卫生质量指标是否合格,将会对消费者的身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作为商家,不能只顾经济效益忽视消费者的健康。如果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经营场所室内空气质量不好,也会影响消费者的购物感受,减少在商场超市逗留的时间,对于商家来讲,并不是件好事。长远而言,对自己的生意和身体都没好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1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原标题:新开业商场空气质量差,装修污染谁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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