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社会突出矛盾 河南太康11家单位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没想到,你们市场监管局调解纠纷这么快,2个小时就把俺跑几天的问题给解决了。”6月24日上午,河南省太康县毛庄镇的张女士握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王桂荣的手连声感谢。

原来,几天前,张女士为粉刷墙壁购买了几袋水泥,但在使用中,她却发现墙壁有起皮掉块现象,遂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于是,她便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可是,经销商认为自己的水泥没有任何问题,坚决不予赔偿。无奈,6月24日上午,她把经销商投诉到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该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调解。

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及时指派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组织双方调解。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经销商负责给张女士调换水泥,赔偿张女士因使用此水泥而造成的100元人工费。至此,张女士奔波几天的销售纠纷被化解了。

据了解,其实,这只是太康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作用,及时化解群众突出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制度,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专业领域,以及工业园区、商贸中心等特定区域,矛盾纠纷大量上升,而这类矛盾纠纷具有较强的行业特点和区域特征,原有的镇(街)、村(居)调委会很难有效覆盖和及时化解。对此,在这种情况下,一种新型的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在太康便应运而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及时有效地化解特定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太康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太康县司法局局长陆凯杰说。

目前,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太康县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展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家单位,按照依法组建、因需设立、谁主管谁负责、便民利民等原则,在本部门本系统全面开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预计今年6月底以前,该县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将达到11个,实现主要领域基本全覆盖。

“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是新形势下完善人民调解的一种新方式,下一步,我县将结合自身实际,成立形式多样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实现优势共享。”提起今后的调解组织建设,太康县政府副县长李炜如是说。(刘洋 通讯员 青俊 张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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