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今日上市 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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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科创板迎来历史性的一刻。

从宣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到科创板正式开市,仅8个多月的时间,中国资本市场就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板块。

据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统计,截至7月21日,上交所共受理149家企业科创板上市申请。其中,34家企业通过发审委员会审议,28家已经获准注册,25只股票将于7月22日上市交易。

首批25家企业开市交易

自上交所7月5日宣布,科创板首批企业将于7月22日上市交易以来,各方力量都为这一天的到来积极准备着。

截至7月21日,上交所共受理了149家企业提交的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材料,34家公司已通过发审委员会审议,已有28家公司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25家企业成为科创板首批挂牌交易公司。

在这25家企业里,募资最多的是中国通号,预计募资约106.82亿元,募资规模最少的是安集科技,预计募资约3.34亿元。25家企业平均募资在13.95亿元左右,合计募资约348.85亿元。

预计发行价最高的是方邦股份,预计发行价为58.03元/股,发行价最低的是中国通号,预计发行价为5.93元/股。预计发行市盈率最高的是中微公司,发行市盈率达119.19倍,预计发行市盈率最低的是中国通号,发行市盈率为19.06倍。

从25家公司的注册地来看,上海和北京各有5家,江苏4家,浙江和广东各有3家,陕西2家,山东、黑龙江、福建各有1家。

从行业分类来看,25家企业中,排在第一位的是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共计9家;排在第二位的是专用设备制造业,共计8家;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以3家的数量排在第三位。另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2家,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仪表仪器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各1家。

个人投资者如何投资科创板?

在二级市场上,许多投资者摩拳擦掌,争抢科创板红利。

统计数据显示,科创板开户在最近出现一个小高潮,从6月29日~7月18日收盘,开户总数从320多万户增长至380余万户,14个交易日内开户量劲增近18%,而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约为400万人。从参与打新的情况来看,打新账户超过310万户。另外,在科创板开通两融业务的投资者数量达到93.38万人。

据了解,个人参与科创板交易具有一定的门槛:第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第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那么,个人投资者没有50万资金,也没有2年证券交易经验,该如何投资科创板呢?

中信建投证券郑东新区营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投资者可通过购买科创板基金来实现投资科创板的目的。“个人投资者可购买符合科创板条件的基金产品,或科技创新主题相关基金产品。”

证券机构专业人士表示,科创板设置50万资产以及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投资门槛既有去散户化,又有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意图。一方面,科创板的交易规则与主板有较大区别,日内涨跌幅达20%,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更灵活的交易规则使科创板交易风险明显大于主板。另一方面,科创板实行的是注册制,上市企业只要满足一种条件即可上市,这就需要投资者具有较强的鉴别能力,而这正是不少散户所欠缺的。

科创板发展历程回顾: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

2019年3月1日,证监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上交所出台相关细则。

2019年3月18日,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正式开始接受发行人申请。

2019年6月5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微芯生物、天准科技、安集科技3家企业上市申请。

2019年6月14日,证监会同意华兴源创、睿创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首批企业上市交易。

行业分类

排名    行业                         企业数量

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9家

2     专用设备制造业 8家

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家

4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2家

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仪表仪器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各1家

25家公司的注册地

地区      企业数量

上海、北京     各5家

江苏 4家

浙江、广东     各3家

陕西 2家

山东、黑龙江、福建 各1家

新闻1+1

目的:增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

证监会强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主要目的,是增强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包容性,更好地服务具有核心技术、行业领先、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口碑的企业,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支持创新的资本形成机制。

最高法发文为科创板改革“撑腰”

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从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这是最高法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意见明确将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把提高投资者的诉讼能力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两个方面作为基本进路,分别在完善现有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强证券民事诉讼配套程序、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能力、推广证券示范判决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司法改革举措,以降低投资者诉讼成本,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何处置可能出现的异常交易行为?

上交所市场监察一部副总经理张虹则表示,异常交易监管的具体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来开展。一是严格按照标准,上交所将严格按照《科创板监控细则》所规定的异常交易监控标准来执行监管工作。二是实施递进式监管。首次发生异常交易的,采取书面警示措施;再次发生异常交易的,除书面警示外,还将其列为重点监控账户;第三次发生异常交易的,暂停账户盘中交易。通过上述递进式监管,来保障监管措施的合理性和规范性。三是突出监管重点。为提升监管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多次发生异常交易、涉嫌市场操纵的异常交易等情形,上交所将作为监管重点,从严采取监管措施。四是上报违法违规线索。在科创板交易监管工作中,上交所将全面落实线索发现和上报这项法定职责,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业内看法:意义深远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谈及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二级市场影响时强调,科创板有严格的标准和相应程序,实施注册制不是说谁想上市就可以上市。同时,科创板注重市场机制与市场约束,只要中介机构、发行人、投资者、监管部门等各方归位尽责,科创板就不会出现“大水漫灌”的局面。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吴文锋表示,注册制的主要特征就是不再需要依靠监管者判定企业是否适合上市,而是在一定的制度规则下,让市场自行决定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价值。一方面,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培育大量新兴优质企业;另一方面,传统银行体系主导的间接融资和主板审核制下的直接融资又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需要。在此背景下,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不仅有其必要性,而且意义深远。(综合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大河报·大河财立方记者王磊彬)

原标题: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今日上市上市前5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个人可购买股票或购买基金来投资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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