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进口车遇两重困局 诉讼获赔380万却又归了销售商

张先生个人账户近期交易明细受访者供图

郑州市民买进口车遭遇两重困局 买问题车诉讼获赔近380万 巨额赔款却又归了销售商

“整个过程我感觉都被蒙在鼓里,一直是对方在操纵,就连法院的判决结果我都是看了新闻才知道。”郑州市民张先生说,他之前花百万购买的某知名品牌汽车SUV,在使用中发现是问题车,后来法院判决销售方“退一赔三”。可法院把赔款转入张先生账户后没几天便被销售公司把钱划走了。

百万买进口车却发现是国外二手车

6月13日上午,郑州市民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整件事的经过。2017年8月16日,他在郑州联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汽车”)购买了一辆型号为GLS450的知名品牌汽车SUV。可是车没开几天,问题却不停地往外冒。安全气囊指示灯提醒、后尾电门按钮时常失灵、仪表盘上故障灯不断出现……

2017年9月,张先生委托河南至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公司对车辆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车引擎、左右后门、右前门等多处存在修复痕迹。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领事出具的公证书显示,涉案车辆于2016年7月21日在美国佛罗里达车管局登记,2016年9月3日,在佛罗里达州发生事故,造成左后部轻微损坏,于2016年12月20日在西尔斯汽车中心维修。

张先生找到联盟汽车交涉,对方称车辆是代天津滨海世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盛商贸”)销售的,责任应由世盛商贸承担。

“当我表示要起诉时,联盟汽车给我换了一辆新车,并向我表示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也就是给我换辆新车。”张先生说,“联盟汽车负责人李某说世盛商贸是他的上家,按理说应该是他们给我换车,但考虑多种因素,联盟汽车先帮他们给我换了。”

法院判决销售商行为构成欺诈,“退一赔三”

“由于我和联盟汽车负责人李某相识多年,对他比较信任,他表示要帮我找代理律师,安排起诉的事。”张先生说,2018年10月15日,他作为原告(未出庭)与被告联盟汽车、世盛商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后审理查明,涉案车辆于2017年6月5日入境,进口单位为天津开利星空汽车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世盛商贸系涉案车辆收货人。

2017年8月15日,原告与被告联盟汽车签订《车辆委托代购代理服务协议》,约定原告授权委托被告联盟汽车代理代购某知名品牌GLS450汽车一辆,车价款1036000元。

2017年9月18日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显示涉案车辆价款866602.61元,销售单位为天津滨海世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河南至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涉案车辆引擎盖、左后门、左后翼子板及内骨架、右后翼子板、右后门、右前门、右前翼子板、车顶处等存在修复痕迹。

2018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领事出具的公证书显示,涉案车辆于2016年7月21日在美国佛罗里达车管局登记,2016年9月3日,在佛罗里达州发生事故,造成左后部轻微损坏,于2016年12月20日在西尔斯汽车中心维修。

法院审理认为,世盛商贸、联盟汽车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单位,将国外二手车作为新车进口国内销售于张先生,构成违法。世盛商贸、联盟汽车在涉案车辆进口销售的过程中,均存在过错,故世盛商贸、联盟汽车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购车款1036000元并以购车款的三倍赔偿

原告,法院对购车款866602.61元予以支持,并对购车款866602.61元的三倍2599807.83元予以支持。加上联盟汽车退还给张先生的代购车辆款项169397.39元,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车辆购置税等,张先生共计获赔379万多元。

赔款转入消费者账户没几天却被销售商划走了

由于两被告不服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2019年1月24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诉讼已尘埃落定,可由于起诉事宜全权交由李某处理,张先生称直到今年5月份才知道有“退一赔三”这么个判决结果。“我当时比较信任李某,整个起诉过程都是他帮我操作的,他没通知我法院的事,我也就没问。”当张先生查询自己的银行账户时发现,今年4月26日,法院已经把近380万的赔偿款打给了他。

然而在两天后(4月28日),郑州海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却把这些钱给转走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6月13日下午,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之前向联盟汽车负责人李某确认过,赔款是他们以另一家公司“郑州海盟汽车”的名义转走的。

随后,记者联系了李某。对方表示,这么做是因为之前和张先生签订的有协议,当时给他换了车,他的利益已经实现,在免除联盟汽车的赔偿责任后,第三方向他赔偿产生的债权也要转让给联盟汽车。

对此张先生表示,在联盟汽车给自己换了新车后,李某多次称如果法院判了,那赔款应该转给联盟汽车,不能再给他了。“我们都认识,也有信任,他告诉我最后即便赔钱也是一辆车的钱,既然已经给我换了新车了,那到时候赔的钱就给联盟汽车,于是我就在他们给我准备的一份声明中签了字,并提供了我接收赔款的银行卡账号。”张先生说,“至于声明的具体内容我都没怎么看。关键是我在他的告知下一直以为只会赔一辆车的钱,根本不知道结果是‘退一赔三’。我认为,在一开始他就知道会‘退一赔三’,于是就想好了如何操作去拿到这些赔款。”

代理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赔款

目前,张先生已聘请了代理律师,准备起诉郑州海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张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在和联盟汽车负责人李某沟通后,可以确定张先生对整个过程的操作都是不知情的,他之前签署的声明和债权转让协议都是可撤销的,因为这些都是在张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尤其是债权转让协议,可能是在酒后签署的。接下来,会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这些赔款,如果在法院诉讼过程中查明的事实涉及某些人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暂时不便发表评论。李某表示,会在6月13日下午5点之前派人与记者见面详谈此事,但截至6月17日晚上9点记者发稿前,并未接到来自李某的任何信息。(记者李尧)

原标题:钱款大挪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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