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创新机制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河南省委办公厅和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长效机制,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

在高校毕业生“下得去”方面,《意见》提出多渠道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创业并带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可按规定申报扶贫项目支持、享受扶贫贴息贷款等扶贫开发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就业培训、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成果审定等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在“留得住”方面,《意见》提出健全高校毕业生基层工作保障机制。其中,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一档,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

在“干得好”“流得动”方面,《意见》提出,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畅通在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流动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建立健全基层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选拔机制。[CAHTAG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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