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称3亿工程款拿不到因验收整改未完成?承建方不认可

郑州南三环建设(图自网络)

昨日,大河报AI·11版以《不能因一个章让企业受折腾》为题,报道了郑州一家公司完成南三环1标段的道路建设后,因为一个公章到底该不该盖的问题,导致验收备案程序无法完成,约3亿元投资款无法回款的遭遇。本报报道后,昨日,郑州市建委组织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专门协调会,会议中明确了企业还存在一些在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待问题全部整改后,会按规定为其盖章。

市建委:企业完成验收问题整改后,会按规定为其盖章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昨日从郑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昨日上午,建委主要领导召集了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市政建设中心)、郑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专业站(以下简称市政质监站)、原南三环项目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专门就本报报道的问题召开协调会。

该负责人介绍说,他在协调会上了解到,该标段工程还存在一些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市政质监站都以正式的通知单形式,反馈给了郑州华盛路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公司),但是华盛公司至今仍未整改完毕。该负责人表示,待华盛公司将相关的问题整改到位后,会按照程序给他们盖章。

在昨日的报道中,争议的中心就在于“建设单位”的认定上。工程项目部认为市政建设中心不是建设单位,不应该在验收报告上的“建设单位”一栏中盖章。市政质监站认为,市政建设中心也是该工程的建设单位,而且合同的验收条款也要求市政建设中心盖章。针对这一问题,建委相关负责人昨日也表示,从该项目的合同中来看,建设方确实应该是两家:市政建设中心和华盛公司。

项目部:从没有在盖章问题上刁难过企业

昨日下午,记者又与原南三环项目部负责人陈家兴联系。关于对工程中“建设单位”的理解,陈家兴表示,项目合同是由市政建设中心签署的,自己作为项目部一方,对合同中的具体要求并不清楚。在昨日的协调会中,他也看到了合同中确实要求市政建设中心参与验收。

对于盖章的问题,陈家兴补充说,他从没有在盖章问题上刁难过企业。“在3月底的时候,华盛公司的人曾抱来了五大本资料需要盖章,我在审核无误后,全部都给他们盖了章。只要是符合规定的,我一定会给他盖,不符合规定的,我肯定不会盖。”同时陈家兴也表示,在企业将所有问题都整改完成后,将“按照市政建设中心的程序去盖章,没有谁会不给他们盖章的”。

随后,记者又与华盛公司的负责人罗先生联系求证。罗先生也证实,此前他在找项目部盖章的过程中都很顺利,确实没有被刁难的情况。

企业:对于“验收整改仍未完成”的说法不认可

不过,对于“验收整改仍未完成”的说法,罗先生表示不认可。他说,该标段工程完工后,分别针对桥梁和道路,先后进行过两次验收。对于在桥梁验收时提出的问题,他们在去年就已经整改完毕,市政质监站和施工监理单位也都验收通过了。对道路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他们也都整改过了,现在还剩下路灯没有验收。“因为路灯不亮的话,是无法进行验收的,现在路灯不亮的原因,是没有找到电源,这个问题我们也向项目部汇报过,但是解决电源的问题不在公司的责任范围之内。”

记者获悉,郑州市建委近日还会组织相关单位与华盛公司进行协调,对于此事,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将继续关注。(记者 丁丰林)

原标题:3亿工程款因一个章拿不到?官方:验收整改未完成

 [CAHTAG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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