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通报一批基层干部贪腐案 3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资料图)

中国搜索郑州5月8日讯 据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消息,许昌市纪委日前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1.禹州市小吕乡交通管理站站长曹永茂违规收取群众建房费等问题。2003年8月至2005年3月,曹永茂任小吕乡房管所所长期间,违规收取小吕村建房户陈某某等人建房费共计8000元。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曹永茂任小吕乡民政所所长期间,违规收取死亡人员刘某等人家属殡葬起尸火化押金共计1.6万元。2018年2月8日,禹州市纪委给予曹永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禹州市监察委给予曹永茂行政记大过处分。

2.鄢陵县望田镇民政所原所长闫玲贪污春荒救济款问题。2014年,鄢陵县望田镇民政所所长闫玲利用经手发放春荒救济款职务便利,虚报春荒救济款2700元归自己所有。2018年1月24日,鄢陵县纪委给予闫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鄢陵县监察委给予闫玲行政撤职处分。

3.建安区椹涧乡宁庄村支部书记赵金土办理低保过程中收受贿赂问题。2010年7月和2013年10月,建安区椹涧乡宁庄村支部书记赵金土在为村民办理低保过程中,以办事为由收受村民张某某和赵某某钱款共计800元。2018年1月4日,建安区纪委给予赵金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CAHTAG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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