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锐评|女子扬言开50台宾利堵车位?规则应该比宾利管用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车位被占一个多月,女子放话“开50台宾利”来堵住占车位的车辆。6月4日,这一幕出现在深圳市福田区宝能公馆小区停车场。5日下午,当地街道办表示,目前就此事已多次开会协商,派出所也已经介入调解。(据6月5日极目新闻

事发现场(图片来源:网络视频截图)

相关视频显示,在一地下停车场内,一女子与他人发生口角。女子称,“我的车位有买卖合同,这个车位谁敢说是他的?”并表示,如果车主现在不挪车,她就会开车来堵住车辆。随后,该女子让其随行人员去将自己的宾利开过来,称一个月不用,就堵在这里。该女子放话:“我家加起来有50台宾利,都不用,开过来堵。”

此事引起网友议论。有网友认为,如果车位确实是该女子的,她要求对方挪车,就属于有理的一方,不能迁就占用车位又不挪车的。当然,也不能有理变无理,如果以“50台宾利”来吓人,虽然是句气话,反倒是节外生枝了。

据知情人称,“相关车位的归属权、使用权,是否应该属于该女子,很多业主有疑议。”此外,也有多个车位上的地锁被撬。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曾回复媒体称,开发商卖房的时候与女子签过合同,并确认该女子有相关车位的使用权。

详情如何,目前尚无权威调查结论。车位之争比较常见,有的是临时停车占用了他人固定车位,有的是将公共车位锁起来私用,有的是不承认他人的使用权,为此引发纠纷,甚至引起官司的也不少见。

一般而言,对车位、车库的归属,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约定,归业主个人所有的,会得到尊重。相关法律也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相关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地下停车场的车位,是否为业主共有,或者特定业主专有,要看是否有约定。女子扬言开50台宾利堵车位,如果车位使用权有约定的,应该遵守约定。如果是一个人买下了多个车位,或者是存在其他情形,不被认可,引来争议,也不妨在厘清疑问后,再确定车位的使用。不管怎样,解决纠纷都应敬畏规则、按规则行事。占着车位不挪,开车来堵车位,都不是应有之道。

“扬言开50台宾利堵车位”,为什么有网友理解这种气话,也是因为车位被人长期占用,得不到处理,情急之中,忍无可忍。当然,如果女子认为停车位归她个人所专有,解决争议之道也不妨有理有据,用证据说法,依法维权。说赌气的话,逞一时口舌之快,反倒是刺激情绪,并不能解决问题。出此豪言,也有炫富之嫌,增加新的困扰。比如,即便是吹牛有50台宾利,也会引来疑问,哪里来的50台宾利,要不要证实一下真假,调查一下车子来源?有网友就说,如今的焦点就不是车位,而是50台宾利了。

车位之争,规则应该比宾利管用才对。无论是哪一方,都应该把规则搬出来,让规则来解决纠纷,而不是搬出宾利或别的来添堵。介入调查协调的,也应该维护规则的尊严,以规则来主持公道,不偏不倚,发挥规则的作用。只有用规则开路,才能避免“用宾利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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