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小微水体排查治理!黑龙江发布第5号总河湖长令

近日,黑龙江发布第5号总河湖长令——《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推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解决河湖污染源头问题。

据了解,小微水体是指持续存在且有一定水面面积的水体,主要包括尚未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的闭流区泡泽、沟渠、坑塘、塘坝等水体。按照要求,我省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总河湖长5号令的时限,完成小微水体排查治理任务。要对照排查标准,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对排查系统推送的卫星遥感疑似图斑要逐个复核,逐个明确是否属于小微水体。

6月30日前建立小微水体名录,7月15日前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7月15日前完成小微水体河湖长公告和公示牌设立。各地要查明小微水体污染源,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7月15日前市(地)组织制定完成辖区内小微水体治理整体方案。各地要根据实际,完善落实小微水体河湖长巡查等相关制度,加强小微水体检查。完善小微水体“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机制,加强执法协同联动。建立“河湖长+监督员+保洁员”长效机制,落实小微水体日常管护经费,设立监督员和保洁员,将小微水体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水质监测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爱水护水氛围,确保小微水体水质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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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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