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魏新宇 通讯员 王栋 胡永绪 青岛报道
近日,青岛交警城阳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酒后驾车案件,据了解,该男子与家人一起到饭店聚餐,饮酒后开车上路,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刘某某称,一周前,他儿子高考结束了,一直没时间到饭店吃个饭,“父亲节”当天中午,他开车带家人一起到饭店聚餐放松一下,他喝了几杯啤酒,饮酒后开车拉着家人返程途中被民警查获。
刘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刘某某被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城阳交警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持之以恒,力度不减,措施不降,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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