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户捕猎贩卖野生动物,民警查获非法交易链

极目新闻记者 马浩然

“有人流窜鄂州多个乡镇山林,捕猎、收购贩卖野生动物,你们快去看看吧。”接到市民举报后,鄂州市鄂城区公安分局碧石渡镇派出所民警展开侦查,6月24日,发现一男子的摩托车编织袋内装有猎获物,民警随后将正在水产店交易的3人抓获。经过清查发现涉及“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共计50多只,涉案金额超2.5万元。

“我们这边的山林经常看到有人捕猎,很有可能是野生动物。”6月中旬,碧石渡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举报后开展侦察,发现有人在白天时间流窜于鄂州多个乡镇山林,并进行秘密非法捕猎。该派出所民警随即联系森林警察支队寻求支持,并对山林周边开展走访勘察。

经过大量走访和多次勘察,碧石渡派出所民警确认了3名嫌疑人刘某、李某和杨某从事非法捕猎活动。随后,该派出所民警对3人出行轨迹进行摸排并布控蹲守。

6月24日18时,正在山林附近蹲守的民警发现李某骑着一辆装载编织袋的摩托车,为了追寻其行驶轨迹及目的地,民警继续秘密跟踪,随后发现李某骑行摩托车来到了当地一家水产店。将摩托车停在路边后,李某把编织袋托运到店里并和店主一起清点猎获物。

极目新闻记者从该派出所获悉,看到这一幕后,蹲守跟踪的民警随即带领队员冲到店里抓获了李某和店主。经清查,民警现场发现了“三有”野生保护动物共计50多只。其中包括6条银环蛇、5条眼镜蛇、26条大王蛇、3条菜花蛇,还有13条乌梢蛇和3只黑水鸡,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超2.5万元。

民警现场清查

碧石渡派出所民警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民警蹲守时发现李某摩托车上的编织袋,看到袋子内疑似装有猎获物,考虑到非法捕猎回来后会及时售卖猎获物。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没有立即抓捕,而是选择秘密跟踪方式。“李某果然没有回自己住的地方,而是骑摩托车前往水产店交易。”该派出所民警表示,捕蛇鸟后销路很重要,李某想起了开水产店的董某,两人随后多次合作。

民警查获捕猎的野生动物

民警查获捕猎的野生动物

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嫌疑人李某平时在农村以靠捕捉、贩卖鱼虾、泥鳅、黄鳝维持生计,但因收入微薄、捕捉过程又很累。他和从事同样职业的刘某、杨某商量,决定捕猎野生动物增加收入牟利。随后,3人多次流窜至鄂州、黄石、黄冈地区的山林和农村捕猎野生动物。

嫌疑人指认非法捕猎获物

目前,嫌疑人董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刘某、李某、杨某已移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鄂城分局行政处罚。下一步,鄂州公安将继续对野生动物栖息地、养殖重点单位等重点地区开展巡护检查,并对餐馆酒店、花鸟市场场所进行清查整治,维护和谐发展的生态屏障。

(图片由鄂州公安提供)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