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某公安局
你涉嫌一起刑事案件
请配合调查
将钱转入安全账户
这是“冒充公检法”诈骗典型的来电开场白
但是依旧有人深信不疑。

最新案例
11月29日,市民小郭报警称:其接到一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广州市公安局民警,称其涉嫌一起非法集资案件,让其配合调查,并要求其添加QQ,向小郭发来“警官证”和“逮捕令”等虚假图片,小郭看到后便信以为真。
对方告诉小郭要在QQ上做笔录,让其找个相对密闭、安静的场所。随后,小郭来到市区某酒店根据对方的提示进行制作笔录。在这期间,对方让小郭打开了QQ分享屏幕的功能,以清查资金认证清白为由,指导其操作,对方利用屏幕共享骗取了小郭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密码和动态验证码后,其卡上的10万余元被转走,遂报警。
到底什么是“分享屏幕”
“分享屏幕”相当于手机的录屏操作,它会把屏幕上显示的内容全部记录下来,并同步让对方看到,包括短信、微信、其他App推送的内容。如此一来,当骗子引诱受害人输入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后,全部通过“分享屏幕”功能被骗子实时看到。然后,骗子就会利用这些信息去登录网银,进而实施诈骗。

兰州反诈中心提示
1、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
2、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都是诈骗!
3、凡是要求通电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的,都是诈骗!
4、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5、凡是要求前往酒店、网吧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
6、慎用手机分享屏幕功能避免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个人信息泄漏。
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请及时拨打110或96110咨询报警
来源:兰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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