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最美陕西文物安全守护人”张琦

今天我们走近2022年第二届“最美陕西文物安全守护人”张琦。


张琦,男,汉族,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榆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案大队大队长,一级警督。

张琦从警33年来以其过硬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曾经被评为“全市十佳民警”“2016年度秦盾行动先进个人”“2020年省文物局、省公安厅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攻坚克难 ,填补榆林破案空白

打击文物犯罪“鹰系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作为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者,张琦深知责任重大,结合榆林文化和自然遗产实际,研究制定打防工作重点,确定专项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点。


2019年4月1日,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张琦同志及时获取到一条重要信息,该市榆阳区内一伙可疑人员正在实施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获此情报后,张琦高度重视,迅速汇报领导,并积极对接辖区榆阳分局。在他的积极协调指挥下,榆阳分局民警顺藤摸瓜,于当日下午在榆阳区麻黄梁镇段家湾村将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杨飞等12人抓获,并当场缴获“龙骨”900余公斤。犯罪嫌疑人虽然悉数落网,但由于在榆林公安历史上,还从未办理过类似案件,是否能够办理成功成为摆在张琦和同事们面前的一道难题。张琦积极汇报省公安厅,协调对涉案物品进行鉴定。

4月18日,张琦和专案民警一同前往西安,委托西北大学地质学系对查获的盗掘物品进行鉴定,最终鉴定案件所涉物品是新近纪中国北方常见的三趾马动物群种类,包括羚羊、三趾马、似大唇犀等,该化石具有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案件的成功侦破,开创了榆林公安侦破此类自然遗产案件的先河。

跨省调查,打掉重大作案团伙35人

2020年底,榆林市靖边县张家畔镇新房滩村连续发生多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接到任务的张琦,迅速带领支队相关人员赶赴靖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成立由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精干警力组成的工作专班,深入一线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此类案件之前侦查的工作经验少,张琦同志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带领专案民警深入案发现场,通过乔装侦查等一系列措施展开调查取证,经过半个月的艰苦奋战,逐步摸清了案件情况,发现该系列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件系同一伙人所为,一个宁夏同心县的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团伙浮出水面。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较多,张琦从人员结构入手,采取公密结合等多种侦查措施,逐步掌握了该团伙人员数量、职责分工、落脚窝点及所盗古脊椎动物化石藏匿地。但由于该团伙人员居住分散,昼伏夜出作案不规律,集中抓捕难度很大。张琦同志昼夜分析研究案情和人员活动轨迹,同步落实集中抓捕行动。

12月4日,在张琦同志和县局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下,共抽调70余名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同时开展抓捕行动,于当日正在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1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现行,查获电动三轮车、电锤、铁锹等作案工具十余件,古脊椎动物化石3袋,约120公斤。同时,在新房滩村郝某家窝点成功抓获正在睡觉的犯罪嫌疑人20名,搜获古脊椎动物化石27袋,约1180公斤。至此,盘踞在靖边县多次实施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成功缴获古脊椎动物化石共计1300余公斤,强有力的震慑了盗掘、破坏自然遗产的犯罪分子。

35名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拘留等工作是对张琦同志的又一次考验,勘查现场、收集固定证据、审讯深挖、制作讯问笔录等,都要在48小时内完成,他废寝忘食的连续工作,几乎两天两夜没有合眼,成功将3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刑事拘留。经过两个月的艰辛工作,最终成功将3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顺利移送起诉。

再接再厉,打击动物化石犯罪活动

2020年11月,榆阳分局接群众举报,在榆阳区清泉镇有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土牛骨”)。接到相关线索后,张琦带领大队民警及时到榆阳分局指导案件侦破工作,并组织警力前往案发地周围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在大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民警最终将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曹某虎(男,46岁,陕西佳县人)、王某某(女,43岁,陕西佳县人)二人抓获。曹某虎、王某某对其二人用冲击钻、铁锹等工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侦办此案的同时,张琦在对犯罪嫌疑人的深入审讯和研判中发现,在此地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还有漏网之鱼,于是决定深挖彻查,彻底打掉犯罪链条。在他的安排部署下,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杨某林(男,32岁,甘肃华池县人)、曹某健(男,27岁,陕西子洲县人)、康某岐(男,47岁,甘肃华池县人)随即也被抓捕归案。几人对其合伙用洋镐、铁锹等工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地质专家鉴定,被盗化石为新近纪北方常见的三趾马、祖鹿等动物种类化石,具有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在张琦的组织推动下,全市打击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犯罪也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态势。


榆林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打击文化和自然遗产犯罪任重道远,数次案件的侦破凝聚了张琦为保护国家自然遗产付出的心血与汗水。他常说,既然身为警察,有职责守护好国家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如此才不负韶华,不负这个伟大的时代。


下期我们走近“最美陕西文物安全守护人”、宝鸡市扶风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张毅。



来源 | 局督察与安全处

编辑 | 汉唐三三

制图 | 杨景艳

校对 | 汉唐三三

审核 | 屹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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