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召开《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新闻发布会

    6月29日下午,庆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两个《条例》制定、修改和贯彻落实情况,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据悉,6月20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于2022年6月29日公布施行,《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庆阳市燃气管理条例》聚焦燃气安全保供,强化安全监管效能,从厘清部门职责和管理体制、创新监管服务制度、规范经营服务管理、加强燃气设施保护、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排查治理、加大处罚惩戒权重六个方面,对燃气规划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从业行为。

  《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紧扣民法典、坚持问题导向,对与民法典和相关上位法不一致的作了调整和修改。增加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根据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补充设定物业服务人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的禁止性规定的行政处罚。

作者:胡文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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