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上午,南靖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县视频会议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振龙、宋斌、张鸿钦、陈立平及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升蔚,县人民法院院长卢明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志勇,县监委、县政府办和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机关各委室(办)、议题相关单位领导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及十四个试点村工作的报告。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简天意作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农经委主任刘郭端作审议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鸿钦作审议点评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工作报告》。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升蔚作工作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振龙作工作点评

会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
决定免去兰群峰同志南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南靖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西金同志南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少平同志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友华同志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煜明同志南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柯洪玉同志南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南靖人大
编辑 洪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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