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6月28日、29日,常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怀民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级决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暨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了《常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草案)》(第二次);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基层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城市规划2020年度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还审议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决定任命庞波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尹正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育智、邹如龙、石玉林、张阳、廖可元、呙滨辰,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绍霞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章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谭丁、郭碧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有仁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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