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次会议

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6月29日上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永祥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郝吉虎,副主任王方正、郑玉梅、王庆霞等出席会议。

在通过常委会会议议程后,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滨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草案)》《滨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滨州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滨州市供热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定(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滨州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免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关于提请任免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的报告。会议书面印发了有关议案、报告等。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省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议程,切实把智慧和力量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要加强政治建设,用党建统领人大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刻把握“走在前、开新局”的战略要求,吃透精神实质、把握科学内涵,全力推动“七大变化”,提升“八大品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使人大成为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决定的坚强阵地。要加强职能建设,立足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站在全市发展大局中,找准人大定位、谋划人大工作、展现人大作为,积极探索更好履行人大职能的新机制新模式,努力形成高质量立法、高水平决定、高效能监督、高标准发挥代表作用的人大工作新格局。要加强自身建设,深化推进“四个机关”建设,突出人大工作的法律性和程序性,健全责任体系、严明工作纪律,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郝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体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春山,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记者 裴庆力 通讯员 晋鑫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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