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梅耀军:服务人民没有止境!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内蒙古公安机关6名民警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25名民警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8名民警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全区公安机关有3个集体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局”,18个集体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10个集体获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

受表彰的英雄模范立功集体承载着内蒙古公安崇高的荣誉和辉煌的业绩,群英荟萃彰显了内蒙古公安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的精神风貌,是全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今天,让我们走近“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获得者—— 呼伦贝尔市根河市公安局督察法制大队大队长梅耀军,学习他的先进事迹。


从警30年,梅耀军的心始终在群众身上,致力于打击犯罪、公正执法,是百姓心中的好警察。


从纷繁复杂的往来账目中发现破案线索,在海量数据信息中寻找蛛丝马迹,在经侦工作的1000多个日日夜夜里,他行程30多万公里,前往全国100多个市县,用过硬的警务技能、丰富的办案经验,先后侦破了非法经营、涉税、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骗取贷款等经济犯罪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2017年梅耀军主办侦破公安部督办的传销活动案,查实下线人员5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消除了社会影响,维护了社会稳定。在没有硝烟的经济犯罪侦查战场上,他用勇气和智慧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耀军队长不管做什么事情,总是非常认真,非常细致”,这是身边同事、督察法制大队民警王德志对他的评价。2018年刚刚从经侦大队到督察法制大队任职的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执法督察和维权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正一反,缺一不可,为的是确保公安队伍肌体健康,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神圣使命。”这句话既是他刻在心里的承诺,也是执法监督的标尺。在工作中梅耀军铁面无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对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出现的过错毫不留情,直指要害,让民警心服口服。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他始终做到受理1件,及时调查处理1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群众对公安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引发的投诉,他总能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梅耀军带领全体督察民警先后办理各类投诉案件30余起、督导检查基层单位160余次,查纠存在问题120余件,现场整改120个,限期整改80个,下发督察建议书20份;通过网上督察共发现问题20起,制发通报20余期,并全部进行了整改。

尽管岁月在梅耀军的脸上刻下了风霜,但他爱民、为民的初心始终未改,他将继续在从警之路上拼搏奋进,为内蒙古公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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