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2022年5月23日19时40分,姚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YR11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文笔路与天桥路交叉口处查获,现场对姚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41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姚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二
2022年06月20日12时28分,罗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T889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弥城镇人民路与毗江路交叉口往西100米处查获,现场对罗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34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陈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案例三
2022年06月20日15时10分,钱某某饮酒后驾驶云L1Q610号小型轿车,被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小白线K0+500M处查获,现场对钱某某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26mg/100ml。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钱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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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弥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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