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随州7月1日讯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也感谢各部门对民营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一定尽快缴纳罚款,依法依规经营,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更好回馈社会。”6月30日,随县检察院公开听证会上,随州市A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负责人谢某当众承诺。
今年6月初,为深入贯彻落实“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要求,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武深入A公司走访调研,为企业纾困解难
谢某反映,2021年6月,该企业因一台清障车质量不合格被消费者投诉。2021年9月,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A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1.5万元的处罚决定。受疫情影响,企业产品滞销,且背负大额银行贷款,暂时无力缴纳罚款。随县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并采取冻结企业银行账户强制措施,已经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让企业活下来、发展好,是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目标。如果因为行政处罚执行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困境,不仅制约企业后续发展,还会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王建武告知A企业可以申请检察机关介入化解行政争议。
谢某向检察机关提出行政争议化解申请后,王建武亲自领办该案。
为深入了解案情,王建武带领行政检察人员先后到随县法院和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执行卷宗和行政处罚卷宗,并听取执行法官和行政机关承办人意见。
行政机关认为在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其无权自行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检察机关认为,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随县法院的执行行为也并无不当。但当前经济形势下,执法司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应当站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角度以最大善意采取执行措施,避免将一家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逼入绝境。
王建武先后走访随县法院和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从保护企业发展的角度进行积极沟通,最终达成共识: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支持企业健康发展。
6月30日,随县检察院就该案进行公开听证,随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曹永刚、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新、随县法院行政审判法官杨东玲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应邀参会。
会上,谢某代表企业提出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检察机关认为,在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同被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A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其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同时对其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依法引导企业合法规范经营。
经听证,参与听证的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A公司可以分期缴纳罚款。A公司与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
听证会后,A公司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缴纳了第一期行政罚款,随县法院依法解除了对A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为企业后续生产经营提供了保障。
曹永刚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次生动体现。检察机关既通过释法说理使企业认识到自身错误,提高了企业依法经营的意识,也督促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为企业纾困解难,我为检察机关的做法点赞。”
王建武表示,随县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依法能动履职,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为企业发展加油打气,为行政执法撑腰鼓劲,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
(通讯员:彭韬、彭晓明、陈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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