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循化县法院街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韩某某与被告韩某系多年朋友。2018年1月27日被告韩某以周转资金为由向原告韩某某借款40000元,并给原告出具了欠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20年1月27日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催要,被告仅向原告还偿了10000元,尚欠30000元被告至今未还,遂原告于今年6月10日将韩某诉至法院。
立案时,承办法官从原告亲戚口中得知,原告韩某某身患残疾且已到耄耋之年,行动不便,考虑到其无法参加庭审的实际情况,在征得被告韩某的同意后,承办法官遂决定对该案立即组织巡回审判上门服务。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韩某承认其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属实,但受疫情影响,其承包的自来水改造工程项目还未完工,未拿到工程款,目前缺乏周转资金,无法当庭偿还原告借款,请求原告能宽展期限。法官鉴于原、被告的实际情况,通过应用情理法的思想疏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由被告韩某保证在一个月内向原告韩某某一次性偿还借款30000元,并由其承担本案诉讼费的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2天,街子人民法庭主动送法上门,使拖了四年之久的借贷纠纷快速化解,把司法温暖送进农户,充分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人民法庭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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