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醉酒倒车连撞两车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黄河新闻网吕梁讯 4月23日,张某强醉酒后(检验鉴定结果185.85mg/100ml),驾驶晋A6***5号小型轿车,在临县凤凰路学府苑小区门口路段倒车时,连续撞了张某新停放在路边的晋J0***0号小型轿车及郝某龙驾驶的晋JB***0号小型普通客车,致使三车不同程度受损,造成一起交通事故。

临县交警温馨提示: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醉酒驾驶危害极大,很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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