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活动启动

7月5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我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活动情况。

为助力旅游行业复苏、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吸引更多优秀导游、旅游达人为临沂旅游代言,为宣传“亲情沂蒙”发声,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临沂日报报业集团、临沂市广播电视台启动“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征集推广活动。无论你是导游还是旅游达人,都可以通过短视频或旅游攻略帖文的形式,一展个人风采,为“亲情沂蒙”打call!‍

参与者可在7月5日至8月5日期间,围绕临沂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创作,在临沂特色地标、景点、美食、文化等处打卡,拍摄一批宣传临沂文旅的原创短视频,创作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攻略,包括但不限于人文历史、民俗文化、风物特产等,需体现临沂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特点和攻略,并进行全网传播推广。

参赛视频可上传至微信视频号、抖音、B站、小红书等社交平台(排名不分先后)的个人账号,攻略帖文可上传至马蜂窝、小红书、携程等平台(排名不分先后),发送视频或帖文的有效链接至活动邮箱lyrbkjzk@163.com。

具体投稿格式为:

网红导游:“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投稿+姓名+联系电话+视频链接+导游证照片;

旅游达人:“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投稿+姓名+联系电话+帖子链接+个人账号截屏。

主办方将对收集到的作品,通过网络传播人气排行比拼、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出“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的“十大网红导游”“十大旅游达人”,每人3000元奖金(含税),颁发获奖证书,并从中选聘“十大网络形象代言人”。最终的获奖名单将于8月下旬在文旅临沂和临沂日报的官方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

“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活动吸引业内人士为临沂文旅代言,为宣传“亲情沂蒙”发声。我市将通过这个活动,让导游及旅游自媒体从业者广泛参与进来,围绕临沂旅游文化资源进行创作,并进行全网传播推广;通过这种方式让更多的优秀导游、旅游达人关注临沂文旅,为临沂文旅代言,为宣传“亲情沂蒙”发声,助力旅游行业复苏、提振旅游从业者信心。

征集活动具体要求

“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活动,对参赛作品从9个方面作出具体征集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网红导游”征集的持有导游证;参加“旅游达人”征集的有网络平台旅游自媒体账号。

(2)征集个人原创的临沂文旅宣传短视频和攻略帖文,涉及的文案、影像、音乐、字体、表情包等素材不得侵犯第三方权益。

(3)参加“网红导游”征集的须以主播形式出镜,介绍临沂城市旅游的某个方面,重点展示语言表达和传播代言能力;参加“旅游达人”征集的须以旅游者角度,发布临沂旅游攻略或推介短视频,重点展示优质攻略和网络传播能力。

(4)短视频开头或结尾需说一句活动口号:“炫临沂·我为‘亲情沂蒙’代言 我是(XX单位)XXX”。

(5)视频和帖文内容为向网友介绍临沂文化旅游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文历史、民俗文化、风物特产,网红打卡地介绍内容需体现临沂旅游“吃住行游购娱”的特点和攻略。

(6)作品富有创意,兼具知识性、趣味性,适合网络媒体传播;内容积极向上,参赛作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主题健康积极,创意生动,有真情实感。

(7)视频格式为MP4或MOV,长度为3分钟以内。

(8)投稿即视为本人原创。如系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投选的作品不真实、不合法,一经发现,取消参加活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9)著作权声明:投稿人应保证所投作品系其独立创作完成,并享有完整著作权(系独立创作完成,作品没有利用其他第三方元素,如利用要得到第三方许可并支付报酬)。自向活动方投稿之日起,即视为投稿人将其所投稿作品以原作者、昵称或活动组织方名义进行推广传播,主办方对此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其他相关权益。投稿人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因投稿人行为侵犯任何第三方著作权、人身权或其他相关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主办方由此而承担了责任,有权向投稿人追偿并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开支。

临报融媒记者 郇恒雪 实习生 刘益昌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