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17时,民警在青银高速吕梁东收费站广场开展行动时,发现车流中一辆轿车在接近执勤点时突然停下,驾驶员和车内另外一名男子交换位置。民警随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控制并立即对驾驶员进行检查。经查,驾驶员高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5.4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高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高速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开车别沾酒,酒后勿动车,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严格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山西高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