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一品】“法治之花 ”在呼伦贝尔人民法庭绽放(二十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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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袤的呼伦贝尔大地上,分布着59个基层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前沿阵地,他们离群众最近,与群众最亲。各庭立足辖区地域特点,结合自身职能职责,量身打造特色品牌。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一庭一品”专栏,展示各法庭的创建成果,敬请关注。

中和法庭

构建一体化司法屏障

将司法温情注入乡村

扎兰屯市中和镇系原雅尔根楚、库堤河、中和三个乡镇合并成立,辖区面积1050平方米,人口5万多人,所辖22个村、3个居委会。目前,成吉思汗镇所辖原务大哈气乡的8个村也归中和法庭管辖,人口3000多人。近年来,中和法庭始终立足基层、扎根基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体化诉讼”“三点式解纷”

法庭主动对接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力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工作模式,推出并不断完善“一体化诉讼服务”“三点式解纷途径”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基层人民群众“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镇”的便捷解纷效果。“一体化诉讼服务”,即法庭与村委无缝对接,司法所等基层治理组织提供助力保障,最终形成一体化解纷协同机制,不同组织主体发挥各自优势特长,协同开展解纷工作。“三点式解纷途径”即法庭、村委会、矛盾发生实际地三点为解纷的主要地点,根据当事人选择及需求在特定地点开展解纷工作,避免当事人过多“寻门找路”,真正减轻当事人诉累。

将司法温情注入乡村

法庭与各村委会专人密切联系、加强交流、通力合作,积极响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建立诉讼“前沿”服务站,充分发挥村委会接近群众的“桥头堡”作用。依靠村委会熟悉了解农村事务、农民情况的优势特点,提高民众参与诉讼的获得感与司法办案效率。由村委会专员接收民众的司法需求,根据纠纷案情分类汇总,并开展初步的调解处理,在村委组织无法独立完成解纷效果或需要专业的司法指导时,法庭第一时间深入村委会,联同辖区内司法所、乡村振兴办公室等基层治理组织,上门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力求将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将司法温情送入人心

法庭主动定期深入各村委会,了解听取民众的司法诉求,有纠纷的主动化解,没有纠纷的进行送法宣传,强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当事人还可以通过诉讼服务站牌上的联系方式,联系法庭进行咨询,获得司法帮助,方便当事人反馈诉求,增加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效率,高效化解各类案件,如校园学生打闹而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80多岁高龄当事人与其子女之间的多年借贷往来问题、建筑施工合同中因建筑质量引起的纠纷、义务帮工致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及相邻关系中侵占土地等问题,实现了早发现、早作为、早防范、早化解的良好效果,其诉前调息率达80%,真正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增进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中和人民法庭不变的初心与使命,法庭将始终扎根基层,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守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以更贴心、更到位、更及时的司法服务理念,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为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作出应有贡献。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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