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一电焊工因过失引发火灾被行政处罚

电焊作为一项明火作业

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危险

作业现场电焊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

极易引燃可燃物

造成火灾事故

7月5日07时55分,霍林郭勒市滨河路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称:位于霍林郭勒市华洲豪庭未建完的附属楼内保温板起火。滨河路消防救援站人员立即出动3车11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此次火灾系电焊工刘某在使用电焊焊接挂件时,火星掉落在外墙保温板上面引发火灾。通过对违法行为人的询问笔录、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违法行为人刘某过失引发火灾,霍林郭勒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对刘某处以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温馨提示:工人在动火作业前,要把现场的可燃物清理干净或隔离至安全距离,现场配齐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安排专人在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复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电焊、氧焊、切割等属于特种行业,必须获得相关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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