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已开启!这些行为要重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行停秩序,有力遏制减少摩托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给交通安全、畅行秩序带来的影响,同时为助力江津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纵深推进,切实提升城市品质形象,即日起至9月30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

△开展现场检查 通讯员 周思伦 摄

重点车型

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重点违法

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违法停车、噪声扰民以及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超员、逆行等影响安全畅通和城市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区域

江津时代广场、双福爱琴海等商圈,滨江大道、东关路、南北大道双福段等餐饮聚集地,港龙购物中心、江州大道永辉超市、元帅大道重百超市等摩托车乱停乱放交通违法突出地;滨江大道鼎山段、鼎山大道、鼎山公园等“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舆情反映强烈的重点道路。

△开展现场检查 通讯员 周思伦 摄

相关处罚

(1)违规加装遮阳伞

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擅自安装遮阳伞存在安全隐患,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擅自安装遮阳伞的行为,并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罚款。

(2)乱停乱放

摩托车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处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3)“飙车炸街”噪声扰民

驾驶摩托车有聚众飙车炸街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进行严查重处。

(4)未戴头盔

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

(5)无牌无证

摩托车无牌,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扣留车辆,处罚款,并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记12分;摩托车无证,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

(6)超员

摩托车超员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

(7)逆行

摩托车逆行的,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款。

△开展现场检查 通讯员 周思伦 摄

温馨提示

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驾乘摩托车请做到戴头盔、有牌证、有保险、不加伞、不超员、不乱停、不扰民!

江津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阮瑞雪

通讯员:吴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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