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店博主拿女学生形容鱼头口感,网信办:已约谈当事人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7月8日,四川内江隆昌市一位探店博主“拿女学生形容鱼头口感”一事引起广泛关注,事发后其本人发布了道歉视频。当地妇联表示已关注到此事(极目新闻此前报道)。8日,隆昌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约谈当事博主。

cb0a042e-5d76-4f1c-8d2e-696c370c08cf.jpg视频截图

“看到这个鱼脑壳没得嘛,是不是跟隆师校的小姐姐一样,嫩毛毛了,看到就想……”7月6日,内江隆昌一位探店博主在一期探店视频中这样说道。上述视频发出后,众多网友批评该博主涉嫌侮辱女性,目前该博主已删除原视频。

7cb7d55e-5388-4e9a-a9dd-7c809e3111e1.jpg博主致歉(视频截图)

事后,该博主发布道歉视频称:“为了博取眼球,也是一次不经大脑的口舌之快,视频里对隆昌师校师生进行了语言上的攻击……已在相关部门的批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该博主所提到的学校和隆昌市妇联工作人员均表示,已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

8日,隆昌市市委网信办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已约谈当事博主。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寻衅滋事或故意贬损、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拘留、罚款,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柴欣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违法侵权的行为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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