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高和老年人口较多的省份。截至2021年底,江苏省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1883.68万人,占总常住人口比例的22.15%,也就是说,大约每4个人中就有1名老年人。江苏省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正日益增长,如何在“老有所养”的基础上实现“老有颐养”,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命题。

7月8日,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解读《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相较于2020年版清单,新版《目录清单》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由过去的18项调整为30项,增加了“银发顾问”、居家上门服务、就医便利、老年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内容。
对于社会老年群体,《目录清单》明确了就医便利、老年教育、基本养老保险、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及参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等13个普惠服务项目;针对特殊老年群体,清单明确了符合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以及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相应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养老服务护理补贴、居家探访、上门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等17项保障服务,政府给予相应经费补贴。
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沙维伟表示,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责任清单”,明晰了政府负责提供哪些服务、提供什么标准的服务,将有限的财力集中到老年人最关心、最需要服务的领域;对于老年人而言,《目录清单》是一份“权力清单”,便于不同年龄、不同类别的老年人按图索骥,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享有明明白白、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