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召开第一次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动员会

为贯彻落实好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要求,积极推进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有力发展,7月7日,丰台区召开了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区动员会。副区长、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高崇耀参加会议,区委社会工委书记、区民政局局长杨云主持会议,区未保委成员单位、各街镇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及市未保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宣读了区政府《关于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中共丰台区委组织部关于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关于调整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对《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个文件起草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审议和原则通过。

      会上还为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的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和荣获“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的云岗街道南二社区儿童主任龙静华同志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高崇耀副区长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更高标准做好丰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与会单位表示,要传达学习好会议精神,将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同志汇报和传达到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体同志;要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对照职责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有序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区级未保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理顺工作关系,细化制度措施,强化工作合力,确保将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切实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转化为工作实效。

来源 丰台报

丰台区民政局提供

编辑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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