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日益普及,加油站随处可见,加油站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汽油、苯系物、噪声等,若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可引起汽油中毒、苯中毒等职业病。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范加油站职业病防治管理,有效预防加油站从业人员职业病发生,7月上旬开始,山东邹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加油站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对加油站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查体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以及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监督检查,要求加油站负责人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自觉穿戴工作服和防护手套、口罩,严格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措施。截至目前,共检查加油站10余处,执法人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下一步,邹平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款对整改不到位的加油站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加强对加油站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加油站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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