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警示教育的课堂搬到法庭审理现场,让我们进一步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不仅为党员敲响了警钟,同时还增强了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7月6日,文昌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郑有雷涉嫌受贿案在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现场,来了一批特殊的“观众”。

由文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林琳带队,王康强、柯鹏、梁剑肖、王廷太、陆胜、郑善、王爱妹、林叶等市领导出席,市政府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国库支付局、海南文昌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郑有雷曾任职或分管单位“一把手”全程参加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6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郑有雷利用担任文昌市国土局副局长、局长、文昌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置换、土地变性、企业改制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
今年来,文昌市纪委监委坚持教育先行、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组织与违纪违法人员层级相近、岗位类似的“前同事”旁听庭审,利用“身边”案例拉近教育距离,帮助受教育者摒弃“看戏”心态,用“看得见、听得着”的身边案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摒弃私心杂念,切实增强“关键少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记者:符式飞
来源:文昌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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