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7月8日,青岛银保监局发布三则关于恒丰银行的处罚公告。公告显示,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款50万元。
胡崇懋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发放贷款一案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万洪涛对恒丰银行青岛分行违规发放贷款一案承担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并罚款6万元。
青岛银保监局于6月29日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责编:王时丹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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