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布2项信用等级评价结果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刘知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90号)要求,2022年2月1日至6月20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对在河北省范围内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在上述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相关信息开展了采集工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定,得出河北省专利代理机构和相关专利代理师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并予以公布。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