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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曹务行 通讯员 许文)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济宁主城区将于3月18日起,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居住权登记,申请登记的情形包括: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
济宁新闻网讯(记者 曹务行 通讯员 许文)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济宁主城区将于3月18日起,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上的住宅居住权登记,申请登记的情形包括:近亲属间通过协议方式无偿设立居住权;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以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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