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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莘县融媒收集编辑:莘县融媒
为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贯彻实施《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6月16日,莘县交警大队观城中队积极联合镇政府、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到学校开展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宣讲活动,营造“驾乘电动自行车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浓厚氛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活动中,民警通过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交通事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交通事故给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和后果。详细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酒驾、闯红灯、无证驾驶等一系列易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醒广大学子要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时刻敲醒警钟,不断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深刻认识到文明出行、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通过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仅加强了交通安全日常教育,也提高了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