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傅,这里路过的车速度都很快,您在这里摆摊太危险了!”在执法总队高速二支队执法人员耐心劝说下,津晋高速延长线路段摆摊设点贩卖盒饭、修车补胎的人员依次撤离。
联合执法破难题
滨海新区中央大道、疏港连接线与津晋高速公路延长线的互通处摆摊设点行为,因属高速和属地执法管辖的边界地带,成为治理难点。为打破这一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确保通行安全,净化高速沿线交通环境,滨海新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组织执法总队高速二支队会同滨海新区支队、大沽街综合执法大队、属地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等多家单位和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并于近日开展了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行动分两组执法人员,同时从津晋高速延长线上下行两个方向进行拉网式治理。
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首先以说服教育为主,通过说理式执法,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积极配合执法的违法人员,责令其当日必须清理摊位;对不配合执法的违法人员,则由属地执法部门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教育,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在本单位与高速延长线的平交互通路口处的设施进行改造,防止相关人员利用平交路口进行违法摆摊设点。
此次联合治理,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清理违法摆摊设点6处,收缴违法摆摊设点广告牌2个。
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执法总队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络,及时维护整治成果,确保高速运输环境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