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郭尚)11月5日,记者从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共接报电动自行车火灾警情115起,直接财产损失49.9万元。从火灾发生原因分析,电动自行车因电气故障、蓄电池故障及蓄电池热失控等引发的火灾89起,占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的77.4%。
目前,
海南全省共有283万辆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在给广大市民
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
其火灾频频发生,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火灾重灾区。
今年3月14日,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西社区一群租房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共烧毁、烧损电动自行车14辆。2名租客由于吸入高温有毒烟气,不幸身亡。经调查发现,起火原因系电动自行车发生电气故障引燃车辆坐垫等可燃物蔓延成灾;8月31日,海口市锦地翰城一期小区,电动车停放点突发火灾, 4辆电动车被烧得只剩铁架,周围9辆电动车受损。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有关实验发现,电动自行车在燃烧30秒后,车体即可产生大量的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吸入毒烟后,人员很快会出现头疼、恶心、昏睡、胸闷等症状,容易因神志不清,行动不便而滞留火场,最终导致窒息死亡。
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情况,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定下发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三不准、三落实“六项措施”,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的地方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要求、消防设施配备要求、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要求进行了规范。全省各地按照《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及重点任务清单》,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排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
同时,各地还积极推动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建设。下一步,我省各地还将探索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推进,不断完善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的物防技防措施,切实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小火亡人的势头。
省消防救援总队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
日常使用中要勤检查、常维护;如果发现故障,要选择专业的维修机构或人员进行维修;不得违规改装,不得擅自拆卸电气保护装置,确保电气线路和保护装置完好有效;要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在建筑首层门厅、走道、楼梯间及室内等区域存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时长。
【责任编辑:麦昌珠】
【内容审核:张慧莹】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