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杨彬平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尤甚。女人爱美,对着装的追求永远都是孜孜不倦的。俗话说,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可见装扮对人的外在美的重要性。
可我偏偏是个不在意外表的女人,对衣服的追求更是以穿着舒适、物美价廉为核心。时尚、潮流等代表服装流行的名词在我的生命里近乎空白。
如果论及潮流,只怕是我10岁时穿的那条马裤,勉强算得上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对流行服装的追求。在那个穿洋布衫的年代,一条的确良碎花马裤,曾让我在母亲面前闹翻了天。
10岁那年,看着同伴春妹、结妹都穿上了长及膝盖的碎花小马裤,把我羡慕得抛开了对母亲的害怕,在她面前又哭又闹起来。母亲是个严厉古板的人,开始对我的闹腾无动于衷,但最终还是没能经住我的胡搅蛮缠。在那个夏天快结束时,我终于如愿以偿穿上了小碎红花的确良马裤。在当时,也算是过了一把流行服装的瘾。
上世纪9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大潮让我踏上了南下的列车。
因自幼家境贫寒,营养跟不上,导致我个子矮小,满脸稚气。我一身娃娃装,行李袋里装满了土里土气的衣衫,像芦溪河岸的芦苇花,随风飘到东莞一个几百人的工厂。
某天,老板将我叫到办公室,问我愿不愿意去公司的总部办公室工作。老板居然从几百人中选中了我这个乡下妹子,平日呆头呆脑的我,智商终于井喷了一回,满口答应了。
第二天,司机将一身娃娃装的我送到了总部。在总部只待了一个下午,我又被司机带了回来。当时我百思不得其解,也不敢多想。后来才知道,我人生中第一次由乡下妹变职场白领的机遇,被那身娃娃装给耽误了。当时总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老板将一个貌似童工的员工,放到公司最重要的一个部门表示出了质疑。因为大家集体反对,老板也没办法,最后我被安排在工厂做了统计文员。
也许是童年的诸多原因,让我始终没有成长。多年来,我都没能甩掉深入骨髓的那份土里土气,不懂得时尚潮流在女人身上的魅力。
后来结婚生子,我告别了电器专卖店的职业装,陪着孩子返乡就读。回到了故乡的田埂上,我反而不甘心那满身的泥垢。我想将我的那份与生俱来的不成熟遮掩,我开始慢慢地尝试打扮自己。
随着年岁渐长,心智也逐渐成熟了些许。慢慢地,我不再在意别人对自己着装的评头论足。我几乎很少逛街,只有衣柜里实在没有了能穿出门的衣服时,才会去逛一次。
大街上的服装店、美妆店里美女如云,让灰头土脸的我显得格格不入。匆匆忙忙买了几件衣服,就往家里跑,回家后脱了这件穿上那件,在老公面前走来走去:“好看吗?”“我老婆披一块布都好看。”这是他唯一的答案。当然,我也明白这句话有些敷衍,但听了实在让人开心。
其实,穿着打扮首先要愉悦自己,其次才是他人。我整天忙工作,家务琐事缠身,哪有心情来装点妆容。即使有时间,就我那崇尚朴实自然的个性,能习惯化妆么?于是,我也来一回“阿Q精神”,反正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才是万里挑一。自我安慰把自己安定下来,还是做真实的自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