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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广播电视台收集编辑:德州市广播电视台
6月15日,德州市召开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解读了《德州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期,德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联合出台了《德州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认定办法》首次明确德州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和低保人员、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返贫致贫人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作了明确剥离,填补了全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群体社会救助事项的政策空白。
根据《认定办法》要求,被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以做出审核确认决定之日为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一次有效,针对自申请之月前12月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