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其中1月21日至1月27日为春节假期,共计7天,期间高速公路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通行费政策。
红星新闻记者从负责S4成宜昭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日常管理的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二十二大队获悉,该大队预判本次春运期间将有两波出行高峰,提醒市民注意。
↑成宜昭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公安供图)
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二十二大队辖区道路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高速公路收费情况
春节期间,1月21日0时至1月27日24时,高速公路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通行费政策。
二、易拥堵路段预判或绕行方案
S4成宜昭高速为成都放射性高速主干线。根据往年通行情况,结合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预计从2023年1月10日起,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车流量将大幅上升,预计在1月14日至15日、1月20日下午至21日会出现出行高峰,1月26日至27日、2月5日会出现返程高峰。
(一)拥堵路段:
1、成都至宜宾方向荣州枢纽往自贡方向匝道易产生拥堵。
2、宝飞枢纽转G4215蓉遵高速方向匝道易发生拥堵。
(二)绕行方案:
1、高速公路主线流量增大,需对收费站采取限流措施时,将临时将涉及路段限速调整至80-100公里/小时,大队将在车多路段前方LED显示屏进行提示。届时,请广大驾驶人员保持均衡车速,开启危险警示灯(双闪),不插队、不随意变道,不占用应急车道有序通行。稳定匀速通行,可最大限度缓解拥堵。
2、极端情况下,大队将根据主线车流量状况进行分流或管控。
(1)富加北枢纽分流至遂资眉高速或者禁止转到遂资眉高速。
(2)宝飞枢纽分流至成自泸高速或者禁止转向成自泸高速。
(3)铁厂收费站分流下高速,车辆绕行地方道路。
(4)荣州枢纽分流至乐自高速或者禁止转向乐自高速。
请广大交通参与人及时关注我支队官方微博、四川交通广播、高德、百度等导航平台发布的路况信息,选择合适路线绕行。
三、辖区限速和测速点位提示
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限速小车为120Km/h,大车为100Km/h,辖区隧道路段限速为80Km/h。为预防交通事故、保证群众出行安全,大队在成都往宜宾方向K61、K100、K118+90,宜宾往成都方向K169+100、K202位置开展移动测速,全路段开展区间测速,所有位置均有国标标志标牌提示。
四、事故多发路段公布
(一)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K74-K85路段(富加北枢纽至藕塘收费站)、K91-K102路段(宝飞枢纽)车流量大,请过往驾驶员谨慎驾驶。
(二)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K110-K139路段(汪洋北服务区至荣州枢纽)路面易结冰,请过往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三)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K80-K90、K108-K118、K187-K193、K169-K173路段恶劣天气易发,请过往驾驶人员谨慎驾驶。
(四)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宜宾往成都方向K110+600、成都往宜宾方向K162-K163、K170-K175、K193处雨天路面易积水,车辆极易发生侧滑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过往驾驶人员握紧方向盘,减速慢行,不要急踩刹车。
(五)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K56双向有上下坡弯道,夜间发生事故几率较高,请谨慎驾驶,保持安全车距,预防追尾事故发生。
(六)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成都往宜宾方向K199-K202路段、宜宾往成都方向K203-K200之间有弯道长下坡,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请过往驾驶人员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距离。
(七)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中峰寺枢纽成都往宜宾、重庆方向匝道弯度较大,易因车速较快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请驾驶人员进入匝道时提前减速通行。
(八)S4成宜昭高速成宜段全线高速转换枢纽、收费站、服务区进出主线的加减速车道均易发生追尾事故,请驾驶员途经上述点位时务必提前1-2公里变更至需要使用车道,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五、出行提示
(一)春运和春节假期期间天气情况
请及时关注当地气象局发布的天气预报和实时天气情况,提前安排出行计划。
(二)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根据往年出行情况,预计群众驾车出行高峰集中在1月14日、15日,1月20日、21日,返程主要集中在1月26日、27日,2月5日。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合理规划路线,选择错峰出行,避免产生长时间拥堵。
(三)安全行车小提示
1、春运和节假日出行,请提前了解途经路段道路状况,及时关注辖区发布的路况信息,合理安排行驶路线。
2、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请保持精力集中,不要拨打手机、观看视频等,更不可疲劳驾驶。
3、出发前及时对车况进行全面检查,车辆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请系好安全带。
4、乘坐交通工具时请选择正规车辆,不要搭乘“黑车”“超员车辆”,以及无证无牌等其他违法车辆。
5、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会,请注意疫情安全防护,切勿酒后驾驶机动车。
6、在拥堵路段,请驾驶员朋友们有序排行,不可随意变更车道,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谨慎驾驶,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7、行车途中,请及时关注路面可变限速标牌的实时限速,控制车速,安全行驶。
8、出行期间发生轻微简易交通事故,在车辆可以移动的情况下,请及时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开双闪,摆放警示标志,人站在护栏外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大队在龙马收费站出口、汪洋北服务区、铁厂收费站出口、荣县南服务区、观音收费站出口设置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
9、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0时至1月27日24时),辖区高速公路暂停剧毒化学品运输。2023年1月20日10时至1月27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大件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对确需通过高速公路运输机场航空燃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燃油以及涉及民生所需等特殊情况下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应提前联系,避开车流高峰时段,在监管下就近、短暂安全通过高速公路。
1月20日10时至22时,1月21日10时至14时,1月22日至24日10时至20时,1月25日至27日10时至22时,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其余高峰时段,大队将根据辖区路网车流变化,适时对三轴(含三轴)以上(不含鲜活农产品运输车)重型货运车辆采取暂缓放行、间断放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10、2022年4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对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行为记分提升至9分,罚款20-200元;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予以警告;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含)未达到20%的,罚款200元;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含)未达到50%的,记6分,罚款200元;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含)100%以下的,记12分,罚款1500-19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1、出行期间如需帮助或发生交通事故,请及时拨打电话:12122、0813-96122。
红星新闻记者 罗敏
责编 唐欢 编辑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