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公安化解两起矛盾纠纷

打架的起因一般都是

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

不给对方一点教训

怎显我“英雄本色”?

结果却让自己“损失惨重”!

也让警察蜀黍们很伤脑筋~

为充分将夏季治安打击整治

“百日行动”落实落深

确保辖区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近日

稷山县公安局

成功化解两起矛盾纠纷

鸡毛蒜皮 1 VS 1

7月5日,西社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某厂车间有人打架。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了解,李某(女,33岁)与贾某(女,48岁)二人在上班时,因工作上的琐事发生争吵后两人厮打在一起。民警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宣传,经过民警与“警保联防”队员的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书。

经济纠纷 2 VS 1

7月1日,太阳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称:辖区某村有人打架,民警接警后立即出警。

到达现场经了解,申某(男,39岁)和乔某(女,37岁)夫妻两人与李某(男,49岁,)因经济纠纷发生厮打。在了解事情原委后,民警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对双方进行思想工作。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于7月4日,李某偿还了申某夫妻两人的现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现实生活中

很多人以为的打架是这样的▼

▼或者是这样的

▼其实,打架是这样的

▼而打架的结果往往是这样的

警方提醒

冲动是惩罚,打架更高价!

轻则治安违法,重则触犯刑法

责任编辑:闫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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