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虚假投诉!城厢警方破获一起“网络水军”案

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获悉,7月5日,城厢警方结合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工作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成功破获一起利用电子邮箱在某网络电商平台上大量恶意虚假“投诉”,从而向平台商家索取钱财的“网络水军”案件。

近日,城厢公安分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其名下的一个电商平台店铺收到大量恶意虚假投诉,电商平台对其采取链接下架等措施。其后,该店家在与投诉方联系时遭其索要钱财。7月5日凌晨,城厢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实施该犯罪活动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之一李某某。

据悉,该案是今年公安部启动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行动以来,莆田市公安机关破获的首起“网络水军”案。目前,李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城厢警方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千万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一旦从事编造虚假信息、诽谤攻击、非法删帖等违法活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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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水军”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1.通过互联网散布虚假信息,“带节奏”“造热点”“蹭热度”频繁引烧网络舆论,利用虚假信息养号引流,意图操控或扰乱网上舆论秩序的;

2.打着“网络反腐”“廉政”“监察”“维权”等旗号,借用“爆料”“曝光”等手段炒作负面信息,实施敲诈勒索,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

3.在电商、短视频、直播、社交媒体等网络平台虚假“转评赞”,批量发布虚假评论信息、为虚假信息提供刷量炒作服务,破坏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的;

4.打着“口碑营销”“舆情优化”“负面压制”等名义长期从事有偿删帖活动,非法提供有偿删帖的;

5.利用网络或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威胁、恐吓、侮辱、谩骂、诽谤他人,煽动、教唆犯罪,网络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 记者:陈盛钟 通讯员:陈宏 编辑:许亦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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